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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维高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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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: 250100
电 话:(0531)58769888
手 机:139531757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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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42层

  便 民 工 具

合伙合同
作者:admin    文章来源:互联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02-13    
订立合同各合伙人:
  姓名____,性别____,年龄____,住址______。
  (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)
  第一条 合伙宗旨
  ____________
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
  ____________
  第三条 合伙期限
  合伙期限为____年,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,至____
年____月____日止。
  第四条 出资额、方式、期限
  1.合伙人____(姓名)以____方式出资,计人民币____元。
  (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)
  2.各合伙人的出资,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。逾期不
交或未交齐的,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。
  3.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。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
产,不得随意请求分割。合伙终止后,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,届时予以返
还。
 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
  1.盈余分配,以____为依据,按比例分配。
  2.债务承担: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,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,以各合伙
人的____为据,按比例承担。
  第六条 入伙、退伙,出资的转让
  1.入伙:①需承认本合同;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;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
义务。
  2.退伙: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;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;③退伙需提
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;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
进行结算,不论何种方式出资,均以金钱结算;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
伙造成损失的,应进行赔偿。
  3.出资的转让: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。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,
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,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,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。
 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
  1.____为合伙负责人。其权限是:①对外开展业务,订立合同;②对合
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;③出售合伙的产品(货物)、购进常用货物;④支付合伙债
务;⑤______。
  2.其它合伙人的权利: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;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
情况的报告;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;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。
  第八条 禁止行为
  1.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,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;如
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,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。
  2.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。
  3.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。
  4.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。
  5.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,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。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
伙人决定除名。
 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
  1.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:①合伙期届满;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
关系;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;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;⑤法院根据有关
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。
  2.合伙终止后的事项:①即行推举清算人,并邀请____中间人(或公证
员)参与清算;②清算后如有盈余,则按收取债权、清偿债务、返还出资、按比例
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。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,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,其
价款参与分配;③清算后如有亏损,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,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,
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,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。
 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
 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,应共同协商,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
决。如协商不成,可以诉诸法院。
 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。
 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,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。补充和修
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  第十三条 其它
  ______________________
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,合伙人各执一份,送____各存一
份。
  合伙人:____(签字盖章)
  (略)
              __年__月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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