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开车撞倒8旬老太,私了不成,将其弃于小巷,老太随后死亡,肇事司机陈某被控故意杀人。昨天,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今年22岁的陈某,是沙坪坝区某单位驾驶员。检察机关指控,2008年7月20日上午9时许,陈某和弟弟驾驶单位的桑塔纳轿车外出办事,行至沙区八中门口时,撞上86岁的行人蒋某,“我当时正在换歌碟,没注意。”陈某将老太扶上车,却没有驶进附近医院,而是向天星桥方向行驶。途中,陈某想和蒋某私了,却因金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。随后,陈某将车开至梨树湾一小巷中,将蒋某强行拖拽下车,弃于一草丛处。不久后,路过市民发现受伤的蒋某,将其送回家。蒋老太被家人送往医院。当日中午,蒋老太因颅内出血,抢救无效而死亡。
陈某辩称,当时是送老太去医院检查,但对方不仅坚持不去,还索要医疗费7000元。此时,他接到领导电话,称10点钟要用车。由于时间太紧,他迫于无奈才将蒋某“请”下车。“我还把身上的500块钱都给了她。”陈某说,当时从外表上看不出老人受伤严重,而且警察也到过现场,如果当时就送到医院,应该没事,警察也有责任。
检方反驳道,陈某已有5年驾龄,知道这一行为的后果。不通知警方,不送医院,私了不成又遗弃偏境,其行为符合刑法对肇事后逃避责任致人死亡属故意杀人的规定。
由于案情复杂,该案没有当庭宣判。记者 罗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