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报抚顺讯(记者 李战洲)他参与抢劫,拿到200元好处费后,逃了8年。
“我把孩子交给政府了,你们处理吧。”昨日,54岁的彭女士带着33岁的独生子陈光(化名)到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自首。
据警方介绍,2001年8月1日,25岁的陈光参与了一次抢劫,当时他坐在车里“看热闹”。当年8月4日,他又参与了一次抢劫,那次,他拎着棒子,拦住了受害者。事后,陈光得到200元“报酬”。同案3人相继被抓获,陈光潜逃。
刑侦大队侦查员童林告诉记者,8年来,他们每次办案路过陈光家,都要做彭女士的工作,要她的儿子早日归案。
“都怪我,疼儿子疼的不是地方,我当初不愿意配合公安,要不我们一家早团聚了。”昨日,彭女士告诉记者。
陈光告诉记者,潜逃沈阳期间,由于想妈妈,他每年都要偷偷回抚顺几次,在妈妈经常出现的地方偷看几眼。
“要是你儿子不逃跑,现在早就结婚生子了。”童林开导彭女士。由于想念儿子,她的老伴也身患重病。
2009年2月7日,正月十三,彭女士家的电话突然响了。
“妈,我是你儿子,快十五了,我想回家,我太累了。”儿子的话让彭女士泪流满面。
“200块钱逃了8年,我就是个法盲,唉!”陈光叹气。